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有關規定,現將江蘇省2018年第四批1178家企業擬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名單(詳見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在App時代,如何做才能使得投入大量資金研發出來的App得到更好的保護?這是很多創新型企業特別關心也特別頭疼的問題。今天我們將從專利、商標、版權的三個方面分析App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
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2019年度第一批入庫企業名單
高新技術企業采取常年申報、集中受理、定期評審的方式,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集中受理各市、縣科技局、國家和省級高新區報送的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6月28日、7月31日和8月30日,申請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自主選擇申報批次。企業向所在地科技局提交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以地方通知為準。
江蘇省2019年第一批擬更名高新技術企業名單公示
近日,國知局發布了最新的專利收費標準,自2017年7月1日開始執行
為貫徹落實《南京市“十三五”知識產權發展規劃》(寧政辦發〔2017〕27號)及《南京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2018-2020)》(寧政辦發〔2018〕83號)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區域自主創新能力,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提升專利申請質量若干意見》(國知發管字〔2013〕87號)文件要求,設立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為加強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江蘇省2018年第八批擬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名單公示 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國科發政〔2017〕115號)、《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指引(試行)》(國科火字〔2017〕144號)等有關規定,現將江蘇省2018年第八批1229家擬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名單(詳見附件)予以公示。
我國目前正大力發展國家高新技術實力,扶持和鼓勵企業的發展。很多地區針對高新技術企業也制定了非常好的獎勵政策。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正是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中知識產權部分的重要內容,屬于分值最高的Ⅰ類知識產權。
2019年各地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時間(部分省市地區)
江蘇省2019年第五批擬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名單公示
英國國會通過了關于專利費用調整的立法。英國專利費用將上漲超過一定權利要求項的,應繳納新費用。據悉該立法將在2018年4月份開始實施。
2017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存在的7大問題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5月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推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新提升,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決定延續集成電路和軟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吸引國內外投資更多參與和促進信息產業發展。
江蘇省首次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獎勵不低于30萬!江蘇省推進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通知全文發布!
市科技局關于發布《2019年度南京市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申報指南》及組織項目申報的通知
345計劃,創新團隊,海外高層次人才,人才引進計劃申報
省科技廳關于組織開展科技企業上市培育計劃2019年度入庫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
根據省工信廳《關于組織開展2019年度省星級上云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蘇工信企信[2019]161號),經企業自愿申報、各區初審推薦、專家評審等程序,擬認定江蘇東大集成電路系統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等79家企業為2019年首批江蘇省三星級上云企業(南京地區),具體名單見附件。
創新券主要用于企業研究開發過程中購買檢驗檢測、技術認證、資質認證、技術轉讓、知識產權以及購買龍頭企業開放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服務發生的支出。
關于制定《關于商標電子申請的規定》的說明
為落實國務院關于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部署和要求,進一步推進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我局積極推行商標注冊電子化。為保障電子化進程的順利推進,我局制定了《關于商標電子申請的規定》,經局務會議審議通過予以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現對規定內容做如下說明:
一、制定背景
2018年11月26日,集商標電子申請和商標文件電子送達等功能于一體的商標網上服務系統全面上線運行。為進一步規范商標注冊申請人的商標電子申請行為,體現對商標電子申請的特別要求,提高商標電子申請使用率,同時明確行政機關職責,保障商標網上服務系統的高效運行,根據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結合商標網上服務系統功能設計,以《商標網上申請暫行規定》為基礎,我局起草制定了《關于商標電子申請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二、制定過程
根據商標電子申請工作的實際需要,我局先后赴杭州、上海、重慶進行調研,召開專利代理機構、企業、法院代表參加的座談會共8場,走訪3家電商企業平臺,赴北京法院系統就電子送達制度進行座談。在此基礎上,起草《關于商標電子申請的規定(征求意見稿)》,并于2019年5月30日至6月28日向各單位、法院系統、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期間,收集到的各方意見共計34條,我局對意見進行充分研究論證,對明確代表人的含義、規定提交不符合要求電子申請文件或材料的法律后果、明確提交電子申請時間和電子送達時間等意見進行了吸收采納,最終形成《關于商標電子申請的規定》。
三、制定的主要思路
在制定思路上,規定的體例和具體內容根據商標法有關數據電文方式提出申請的規定,在商標注冊申請及后續程序的各個環節進一步明確商標電子申請的提交要求和提交程序,厘清電子申請與紙件申請的區別,確保電子申請在商標注冊申請及后續程序中的效力,使商標法的規定在實踐中更具有可操作性。
四、規定的主要內容
規定共十三條,包括四方面內容:
(一)明確適用范圍和相關概念
我局商標網上服務系統開通的各類商標電子申請業務都適用本規定,且隨著系統的不斷完善和開發,適用范圍也會逐步擴大。商標電子申請是指當事人將商標申請文件以符合規定的電子文件形式通過商標網上服務系統提出的申請。商標文件電子送達是指我局通過商標網上服務系統以電子文件形式向當事人送達商標文件。(第二、三條)
(二)提交商標電子申請的注意事項
為保證當事人能夠順利使用商標網上服務系統提交商標電子申請,規定了當事人在提交申請前需簽訂《商標網上服務系統用戶使用協議》,進行用戶注冊,如實填寫用戶信息。當事人可以自行辦理電子申請事宜也可以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第四、五條)
(三)提交商標電子申請的相關要求
當事人以電子形式提交商標申請文件或材料應當遵守規定的文件格式、數據標準、操作規范和傳輸方式,提交時間以商標網上服務系統記錄的接收時間為準,提交內容以我局保存的檔案、數據庫記載為準;電子申請提交后,我局不再接受以紙件形式提交的后續材料,但是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交對應的紙件材料、實物證據等。(第六至九條)
(四)商標電子文件送達的規定
為確定商標文件電子送達的效力,明確了商標文件電子送達日期以文件發出之日起滿15日視為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應及時登錄商標網上服務系統查看;未登錄或者未查看的,不再通過公告方式送達。(第十、十一條)
信息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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