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有關規定,現將江蘇省2018年第四批1178家企業擬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名單(詳見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在App時代,如何做才能使得投入大量資金研發出來的App得到更好的保護?這是很多創新型企業特別關心也特別頭疼的問題。今天我們將從專利、商標、版權的三個方面分析App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
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2019年度第一批入庫企業名單
高新技術企業采取常年申報、集中受理、定期評審的方式,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集中受理各市、縣科技局、國家和省級高新區報送的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6月28日、7月31日和8月30日,申請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自主選擇申報批次。企業向所在地科技局提交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以地方通知為準。
江蘇省2019年第一批擬更名高新技術企業名單公示
近日,國知局發布了最新的專利收費標準,自2017年7月1日開始執行
為貫徹落實《南京市“十三五”知識產權發展規劃》(寧政辦發〔2017〕27號)及《南京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2018-2020)》(寧政辦發〔2018〕83號)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區域自主創新能力,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提升專利申請質量若干意見》(國知發管字〔2013〕87號)文件要求,設立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為加強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江蘇省2018年第八批擬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名單公示 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國科發政〔2017〕115號)、《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指引(試行)》(國科火字〔2017〕144號)等有關規定,現將江蘇省2018年第八批1229家擬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名單(詳見附件)予以公示。
我國目前正大力發展國家高新技術實力,扶持和鼓勵企業的發展。很多地區針對高新技術企業也制定了非常好的獎勵政策。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正是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中知識產權部分的重要內容,屬于分值最高的Ⅰ類知識產權。
2019年各地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時間(部分省市地區)
江蘇省2019年第五批擬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名單公示
英國國會通過了關于專利費用調整的立法。英國專利費用將上漲超過一定權利要求項的,應繳納新費用。據悉該立法將在2018年4月份開始實施。
2017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存在的7大問題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5月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推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新提升,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決定延續集成電路和軟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吸引國內外投資更多參與和促進信息產業發展。
江蘇省首次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獎勵不低于30萬!江蘇省推進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通知全文發布!
市科技局關于發布《2019年度南京市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申報指南》及組織項目申報的通知
345計劃,創新團隊,海外高層次人才,人才引進計劃申報
省科技廳關于組織開展科技企業上市培育計劃2019年度入庫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
根據省工信廳《關于組織開展2019年度省星級上云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蘇工信企信[2019]161號),經企業自愿申報、各區初審推薦、專家評審等程序,擬認定江蘇東大集成電路系統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等79家企業為2019年首批江蘇省三星級上云企業(南京地區),具體名單見附件。
創新券主要用于企業研究開發過程中購買檢驗檢測、技術認證、資質認證、技術轉讓、知識產權以及購買龍頭企業開放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服務發生的支出。
浦口區知識產權獎勵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南京市關于高水平建設國家知識產權強市的實施辦法(試行)》,聚焦創新、服務南京創新名城和浦口“江北明珠”建設,強化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服務能力,推動知識產權與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區域自主創新能力和營商環境,結合浦口區實際,制定本辦法(以下統稱“辦法”)。
第二條 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由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使用管理,所需資金由區財政列入年度預算予以保障。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浦口區(江北新區管理體制調整后,下同)范圍內的企事業單位、自然人等,以及服務于浦口區內企事業單位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或銀行。
第二章 獎勵范圍
(一)激勵知識產權創造
第四條專利資助與獎勵
國內專利資助:發明專利授權每件獎勵2000元,實用新型授權每件獎勵1000元,外觀設計授權每件獎勵500元;對第10年的發明專利給予每件2000元的維護費。
國外(境外)專利資助:企事業單位通過《專利合作條約》進行國外(境外)專利申請或獲得授權的,進入外國(地區)公布階段、獲得授權的分別給予2萬元補助;通過《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進行國外(境外)專利申請或獲得授權的,進入外國(地區)公布階段、獲得授權的分別給予1萬元補助。
專利大戶獎勵:企業單位年專利授權量達10件未達到20件,且30%以上(含30%,下同)為發明專利的,一次性獎勵2萬元;企業單位年授權專利總量達到20件且30%以上為發明專利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事業單位年授權專利總量達20件未達到40件,且60%以上為發明專利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事業單位年授權專利總量達到40件且60%以上為發明專利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
首件獎勵:企業首件發明專利授權給予特別獎勵5000元,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的中小微企業首件實用新型授權專利獎勵2000元。
第五條 商標、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地理標志等資助與獎勵。
企事業單位首次成功申請注冊商標給予特別獎勵2000元,當年商標有效注冊總量10件以上的企事業單位一次性獎勵2萬元。企事業單位通過《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獲得國際注冊的,每件商標獎勵1萬元;對申請2件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且延伸注冊國10個以上的,給予2萬元獎勵。對獲得江蘇省商標品牌“金帆獎”認定的,每件商標獎勵20萬元,對新認定的中國馳名商標每件獎勵30萬元。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每件資助2000元,每家企業年度資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
地理標志得到認定的,每件獎勵10萬元。
企事業單位獲得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的每件獎勵300元,當年達5件以上的一次性獎勵5000元。
第六條 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和優秀獎的,每件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20萬元;對獲得中國外觀設計金獎、銀獎和優秀獎的,每件分別獎勵15萬元、10萬元、5 萬元;獲得江蘇省專利項目金獎和優秀獎、“江蘇省專利發明人獎” 、江蘇省百件優質發明專利、南京市優秀專利獎,按照上級部門獎勵的50%給予配套獎勵。
同一項目獲得多項獎勵的,按就高原則實施獎勵,以上獎勵均指獲獎當年。
(二)促進知識產權運用
第七條 實施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培育計劃。經專家評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綜合評定,每項可給予5—20萬元支持,并優先推薦申報省、市知識產權戰略推進計劃項目。對承擔江蘇省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計劃重點項目、一般項目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5萬元的配套支持。
第八條 每年扶持一批產業和企業知識產權信息開發與利用項目,支持重點企業和行業協會建立符合自身需要的專利數據庫,對企業和行業當年建立專利數據庫的給予5萬元獎勵。對國家重點發明專利技術轉化的產品一次性獎勵15萬元。
第九條 扶持高價值知識產權培育, 支持知識產權試點和示范園區,推動、促進產權交易工作站建設等。對獲得高價值知識產權培育專項項目、創建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市級以上專利導航實驗區、國家(省)知識產權試點或示范園區、產權交易市場工作站等的園區,經研究可給予10—5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
第十條 培育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知識產權密集型企業。對當年首次認定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和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分別獎勵30萬元和15萬元;對當年培育合格并經認定為南京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獎勵5萬元;培育知識產權(專利)密集型企業,依據發明專利密集度、規模、標準、參與市場競爭力等條件,每年區級評選1—3家企業,經研究可給予5—1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獲得多項、多級認定的,按補差、就高原則實施獎勵。
第十一條 引導和鼓勵企業積極貫徹《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 29490-2013),對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備案且“達標”(通過省級績效評價或第三方認證)的企業,一次性獎勵3萬元。
第十二條 鼓勵企事業單位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制(修)定,對主導制(修)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的單位按上級專項獎勵的50%進行配套獎勵,對主導制(修)定省級標準的給予10—15萬元的獎勵。鼓勵區內企業發起知識產權聯盟,對聯盟發起單位且秘書處設在浦口區內,正常運營的產業知識產權聯盟,經研究可給予5—20萬元的資助,用于聯盟運營及平臺建設。
第十三條 促進企業進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對以基準利率向科技型企業發放單一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銀行,給予基準利率20%的利息補貼,向科技型企業發放包含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在內的組合貸款的銀行,對組合貸款內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部分,給予基準利率20%的利息補貼,每家企業當年享受貼息的知識產權貸款額度最高500萬元;對企業為融資而發生的知識產權評估費或者服務費用給予補貼,同一企業當年享受的評估或者服務費用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
(三)強化知識產權保護
第十四條 對獲得省、市知識產權維權援助資金的企業和個人,給予等額配套獎勵,但最高不超過20萬元。
第十五條 對被認定為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培育市場的,給予市場運營主體單位20萬元獎勵;對獲省、市“正版正貨”示范創建街區的企業,分別獎勵10萬元和5萬元。
(四)提升知識產權服務
第十六條 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當年代理浦口區企業專利授權量超過15件、40件、70件的,分別獎勵2萬元、5萬元、10萬元。
第十七條 與政府相關部門合作引入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給予5萬元啟動資金,并按年度依服務的數量與質量實施績效評價,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補助。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在浦口區注冊(或成立全資子公司、分支機構) ,并積極開展知識產權活動(對高校、產業平臺、產業聯盟、街道等開展系列知識產權高端培訓、搭建高端知識產權活動平臺等) ,產生一定影響或效果的,經研究可給予不超過20萬元經費支持。
(五)培養知識產權人才
第十八條 推進企業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工程。對獲得知識產權中、高級職稱人員分別補助1000元、5000元,對企業組建并維持正常運行知識產權人才工作站的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第十九條 支持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示范基地建設, 對經申報評審確定為國家、省級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試點學校的給予5—50萬元的建設引導經費支持,對獲得知識產權工程師職稱以上的教師一次性獎勵5000元。
第三章 申請與受理
第二十條 本辦法涉及的資助與獎勵,有國家、省、市業務部門具體通知或批文的,以通知或批文作為實施依據,其他的按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通知要求提供相應的申報材料。
第二十一條 本資助與獎勵每年度受理一次,無特殊情況逾年度不予受理。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 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對申報的獎勵與資助項目進行審核,區財政局對資金進行審核監督,審核通過并在浦口區政府網站公示后,由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負責兌現。
第二十三條 獎勵與支持在申請和審核期間應處于有效法律狀態且無權利糾紛;申請對象對提供申報材料的真實、完整、合法性負責,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列入黑名單,給予不良信用記錄,并追回不當所得,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浦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浦口區2017年11月以后的專利資助與獎勵、2018年貫徹《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29490-2013)達標企業補助以及知識產權質押貼息和評估服務補助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暫定二年。 《浦口區專利資助資金管理辦法》(浦科發〔2012〕19 號、浦財發〔2012〕106號)、《浦口區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補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浦科發〔2017〕12號)同時廢止。
暫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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